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

《臺北南港二二八》目錄

吳樹民,〈序〉,頁1-2
張炎憲,〈二二八女性史研究的新路〉,頁1-16
一、南港橋事件
1‧黃再來、高康中、蘇溪圳口述‧張炎憲、簡定春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南港橋現場〉,頁18-24
  鄰長住在南港橋邊的農舍,南港橋下河床陳屍現場的農地,就是他家的田。八具屍體的手腳都被反綁,嘴巴被綁腿布塞住,有的可能在滾落時鬆動了,綁腿布掛在下巴。
根據現場情況,大家認爲那八個死者,應該是在路旁槍決,再往下丟。有人穿襯衫,有人穿內衣,有人只穿內褲,沿著路旁橋邊的斜坡滾下去,各種姿勢都有。有的仰著,有的趴著,有的倒叉著頭,疊在一起。
  八具屍體交錯疊在一堆,我只看到堆在上面的屍體。有具屍體死相很可怕,子彈從頭部打進去,貫穿下巴。另一具更慘,類似古時候的「斬首」,被槍尾刀從喉嚨往後砍,脖子砍得只剩頸後一層皮,差點身首異處。
2‧周塗生口述‧張炎憲、黎中光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周淵過(豆干工人,死難者)〉,頁26-40
  那天淸早五點多,兩輛軍用卡車載著五十幾個人,闖進我家,大約三十幾人,講北京話,嘩啦啦的,聽不懂。事後才知道是三重埔憲兵第四團。其中有一個軍頭,和兩個三重派出所的警察,警察我們原本是認得的。他們穿著軍服,肩上揹著一支像熱水瓶般的槍。槍有木柄,還綁著紅布條,有點像電視上淸朝末年,大陸鬧革命時用的兵器。屋外十幾個兵,則拿著長槍。他們沒有任何搜索令或證件,一撞進門,就指名要找大哥,說是要捉叛亂分子。他們像綁狗一樣,把我們雙手反綁,腰胸腹五花大綁,押到屋外,綁在電線桿上,其他的兵繼續在屋內翻箱倒櫃。
  母親看見兩個兒子被捉,立刻跪在地上哀求,指著我說:「他才十二歲,還是個囝仔,別捉他。你們已經捉了大兒子,可憐我們,別再捉小兒子。」
3‧楊治、吳和光口述‧張炎憲、黎中光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吳鴻麒(高等法院檢察官,死難者)〉,頁42-85
  屍體橫躺院子,血流不止。我一邊淸潔,一邊低聲對著吳鴻麒的屍體說:「你一輩子講究衛生,死時卻弄得全身灰塵泥土,髒兮兮的……」我一邊唸,一邊擦拭,血流個不停,再怎麼擦都擦不乾。
  醫生驗屍時,我們親眼看到吳鴻麒身上滿是傷痕,下半身都是一道道的瘀靑,連睪丸都打破了。可見死前那幾天,早被刑求至呈半死狀態。
  已經三天了,他流的血卻還似活血,潺潺流著,那些活血至今還流在我身上,永遠流著。聖經羅馬書十二章第十九節寫著一句話:「申寃在我,我必報應。」那是耶和華幾千年前應允的話。他說:「執仇的事,你不必記懷,會有所報應。」這樣就可以了。幾十年來,我得以安靜過日子,就是這聖句。不要以惡報惡,隨他去吧,有一天,會報應的。
4‧林慧珠、蔡陽昆口述‧張炎憲、宋隆泉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林旭屏(專賣局課長,死難者)〉,頁86-103
  父親是專賣局裏面的臺灣人中地位最高的,二二八事件後,聽說人家打算推他當二二八的處理委員。父親個性沈靜,並不活躍。二二八後世面很亂,他照常上班,尤其是外省人都跑了,他認爲責任加劇,必須去處理公務,每天坐公務車上班,或許因爲如此,才惹禍上身。
  母親說,她記得大約是父親被捉前一個星期或前十天,父親回家時說,奇怪,今天局裏的田經理告訴他說,有一封匿名投書,說林旭屏以下之臺灣人,企圖占有公賣局。父親答說,絕無此事。那天父親回到家,很憂愁的向母親說:「奇怪,明明無此事,爲何有此投書?」
  有一天,父親在路上遇見杜聰明先生,杜先生說:「旭屏先生,最好去避避,比較好。」父親對中國人的政治不太了解,答說:「我沒做什麼,這個時候,如果躱避,反而顯得有嫌疑、有陰謀。」
二、醫界
1‧陳焦桐、施郁芬口述‧張炎憲、黎中光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施江南(四方醫院院長,死難者)〉,頁106-124
  四十幾年來,我們家是完全不討論二二八事件。尤其當年印象最深刻的大女兒,更是絕口不提此事,怕提起心情激動。我們母女都不讀政治,不懂政治,只知道那些都沒有用的。我們不像阮美姝、李月美那麼能幹,我們連講話都講不好。做好當然很好,做不好就很慘。我希望她們當個良醫就好了,做醫生該做的事。
  我不曾去參加二二八音樂會。心肝艱苦,不想去。關於二二八的種種,無論是道歉、賠償、紀念碑或公布歷史眞相,我都不太相信。我不相信他們。過去就算了。反正他們不會說實話,尤其我們都還活著,他們更不會講老實話。道歉?要李登輝道歉,沒什麼意思。何況,如果沒那個心,光是嘴巴講講,何必呢?只是個形式而已。
三、司法界
1‧陳仙槎、王克雄、陳幼而口述‧張炎憲、黎中光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王育霖(檢察官、《民報》法律顧問,死難者)〉,頁126-169
  三月十四日下午,二、三點左右,那天王育霖正準備出門,轉過頭,怎麼整個屋子都站滿了陌生人。他嚇了一跳,臉色都變了。大約六個人走進我家,說:「王育霖是哪一個人?」我直覺的說:「沒有啦,這裏沒有王育霖。」結果他們一把捉住我先生,翻開他的衣襟,裏頭端端正正繡著「王育霖」三個字。他們看到名字,就說:「很好,你跟我走。」
  我沒穿鞋,一急,光著腳趕上前去,要攔他們。我說:「我先生沒做什麼壞事,你們爲什麼要叫他去?」
  才趕上去沒兩步,他們咻的一聲,掏出一把槍,緊緊扣住我的喉嚨,用北京話說:「妳再多說,我就槍斃妳。」
2.林信貞、廖繼彰口述‧張炎憲、胡慧玲、黎中光訪問‧黎中光記錄,〈林連宗(制憲國大代表、臺灣省參議員、臺灣省律師公會會長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,死難者)〉,頁170-194
  只見我爸爸一下出、一下進、一下去臺北,忙進忙出的。最後一次要到臺北時我在家,爸爸告訴我說:「現在社會發生一些問題,爸爸是國大代表,要趕緊去臺北開會,解決這些問題,所以信貞妳要乖乖在家和媽媽顧家喔!爸爸很快就會回來。」那時天氣冷,媽媽就幫他穿西裝,我也跟他說:「爸爸要趕快回來喔!」送他出門,誰知道這卻是他最後的遺言,以後就再也見不到他了。
3‧李邱己妹、李榮昌、李榮欣、李月美、李榮誠、胡淑媛、李惠陸口述‧張炎憲、胡慧玲、黎中光訪問‧黎中光記錄,〈李瑞漢(臺北市律師公會會長,死難者)〉,頁196-222
  每年的三月十日,家中總是插著玉蘭花和百合花,一定是吃魷魚粥。整個大家庭都會擧行家庭聚會追思禮拜,爲的是追憶我丈夫李瑞漢被帶走時在家吃最後一餐的情景。擺設百合花來紀念,是因爲生長在曠野中的百合花,它散發著幽雅的芬芳,雖然不是非常引人注目,但是卻始終爲大自然放出它的芬芳。
4‧李藍愼、李榮達口述‧張炎憲、黎中光訪問‧黎中光記錄,〈李瑞峯(律師,死難者)〉,頁224-245
  最近大家在討論二二八賠償的事,說要一個人賠一千萬還要對半砍,那人命究竟值多少錢呢?親人的性命可以用金錢換算的嗎?賠償的事,立法院通過就通過了,行政院爲何要反對,連戰是有何權利這樣做呢?
  見李登輝先生時,覺得他還滿誠意的。但二二八到現在這麼久了,一些家屬的年紀都很大了,八十幾、九十幾,一個一個「走」了,明年的紀念活動可不可以參加還不知道呢!有人建議說,賠償要趕快,尤其要優先給年紀大的,讓他們能安心,對死去的人有個交代;這點我很同意。
四、報界
1‧鄧進益口述‧張炎憲、胡慧玲訪問‧胡慧玲記錄,〈鄧進益(《大明報》創辦人、漢口街里長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,見證者)〉,頁248-261
  三月九日吧,國軍登陸後,有人來通風報信,說我名列逮捕名單,要我趕快逃。他拿了一張手寫油印紙,上面有我的名字,排名第八,前面七名是徐春卿、李仁貴等人,他說:「上級交代,凡是殺了名單上的人,有五萬元獎金。」他說,從前我對他很好,他不殺我,叫我快跑。
  所以人應該多做好事,一次回報救了老命,就夠本了。我連夜逃往大溪山上。第二天警察和憲兵就來包圍家裏了,如果我還在家裏,就被帶走了。他們沒捉到我,卻把我太太捉去充數。全家連夥計全捉光光,只剩一個十歲的女兒,和三歲的兒子。結果不曉得爲什麼,氣候冷或驚嚇過度,兒子發高燒,燒到四十度,家裏都沒有大人照料,十歲的女兒用冰枕冰他,一直冰,冰過頭了,小兒子因而殘廢。
2‧王政統口述‧張炎憲、黎中光、胡慧玲訪問‧王政統、胡慧玲記錄,〈王添灯(《人民導報》社長、臺灣省參議員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宣傳組長,死難者)〉,頁262-287
  我父親的想法是,過去臺灣人的生活和秩序,自從國民黨來臺以後,一切破壞無遺。父親的所思所爲,只是朝向尋找一條對臺灣人比較理想的路子。
  我父親明白他自己在做什麼,沒做成功而已。做兒子的我,對父親的思念很辛苦。養育弟妹很辛苦,比起思念父親的辛苦,實在不算什麼。
  我從來不曾向人說過「我父親是寃枉的」,我相信如果說這句話,父親會駡我不孝。因爲他是依照他的想法,堅持做到底的。
  我對父親有信心,我認爲他是正確的,成功當然好,即使不成功,也是歷史的一頁。所以,別人要求什麼,我沒意見,但我不要求,我以我父親爲榮爲傲。
五、民意代表
1‧徐世通口述‧張炎憲、胡慧玲、黎中光訪問‧黎中光記錄,〈徐春卿(臺北市參議員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,死難者)〉,頁290-308
  當時我家住在中山北路五條通,父親、母親和讀建中的弟弟們住在前面,我則住在後面一個親戚的房子裏;所以三月十一日來捉父親時,我沒有看見經過情形。但是我弟弟目睹經過情形,他說:「當時兩個穿便衣的來家裏說,王添灯請他去,父親便跟他們出去,家人後來才發現被騙了。」後來我得知父親被抓,就急忙跑到東本願寺去找熟識的人,但是那裏的朋友卻告訴我:「你沒有必要再去找了。」
2‧李博智口述‧張炎憲、胡慧玲、黎中光訪問‧黎中光記錄,〈李仁貴(臺北市參議員、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、經營臺北電器工程公司、國光伸鐵公司,死難者)〉,頁310-316
  我父親是在蔣渭川的女兒被槍打死的第二天,也就是三月十一日被抓走的。早上七點左右,三位穿私服的人員來我家,好像父親跟他們講不到幾句話,就被他們强行帶走。因爲平常父親習慣早出門,所以我想當時應該有穿外衣才出門。而我那時候在樓上,所以經過情形不是十分淸楚。
  聽母親說,三個穿私服的人進門就帶走父親。叔叔說,當時外面停的車好像是大同車行(在中山北路、長安東路口)所有的黑色車子,父親是被那輛車子載走的,但後來也查不出該車輛所屬。
張炎憲,〈後記〉,頁317-3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