‧代序‧
林雙不,〈自我救贖的眞理見證者──欣聞好友蔡恆翹要出書〉,頁13-16。
〈路迢迢兮其長路!──一個悲苦靈魂的心路歷程〉,頁17-23。
〈安維秘書,滾出去!──以彰商安維秘書林春奇爲例〉,頁25-29。
〈寧願燒盡,不願銹壞──聞方進和案判決有感〉,頁30-33。
〈容忍惡行就是最大的惡行──以彰商前校長余瑞麟爲例〉,頁34-38。
〈悠悠萬事,唯此爲大!──聞曾繁富揭發王武義誣陷名節事有感〉,頁39-41。
〈我行山川異,遊子日月長──我爲什麼要寫〈沉冤錄〉〉,頁42-44。
〈唱和作威福,孰肯辨無辜──讀〈校長,我要承擔一切嗎?〉乙文有感〉,頁45-49。
〈不眠憂戰伐──從鳯和中學敎師集體罷敎談起〉,頁50-52。
〈沉痛迫中腸──讀敎權會彰商案調査報告有感〉,頁53-55。
〈星星之火,可以燎原!──聞中央大學學生集體赴敎育部請願有感〉,頁56-58。
〈士大夫無恥,是謂國恥!──聞彰商續聘林春奇擔任安維秘書有感〉,頁59-61。
〈野曠天淸無戰聲──欣聞敎育部撤廢安維秘書〉,頁62-64。
〈安維秘書「名亡實存」〉,頁65-67。
〈死去憑誰報,歸來始自憐!──彰商案平反感言〉,頁68-71。
〈建立「敎師申訴制度」之我見〉,頁72-73。
〈安維秘書是敎育民主化的絆脚石──讀〈致敎育部長的公開信〉乙文有感〉,頁74-76。
〈嫉惡懷剛腸!──從各級學校人事査核業務祗在防貪談起〉,頁77-79。
〈敎師當然可以罷敎!〉,頁80-82。
〈黃鐘毀棄,瓦釜雷鳴!──我們不要這樣的「特殊優良敎師」〉,頁83-85。
〈陳漢強的詭辯邏輯〉,頁86-87。
〈杏壇需要更多的詹德輝〉,頁88-89。
〈敎師需要「再敎育」〉,頁90-91。
〈把眞相攤開在陽光底下!──我對調査鶯歌國中校務糾紛的幾點意見〉,頁92-94。
〈不齒敎院附工校長袒護不法份子──林克禮校長爲安維秘書穆緯中護航〉,頁95-97。
〈揭發彰商前校長殷其藻非法霸佔宿舍〉,頁98-100。
〈這樣的「敎師申訴管道」有用嗎?──參加敎育部敎師申訴管道座談會有感〉,頁101-103。
〈浩歌彌激烈!──給彰商全體同學的一封公開信〉,頁104-107。
〈巧辯不能代替事實!──讀〈軍訓敎官是校園違建嗎?〉乙文有感〉,頁108-112。
同見林雙不,《林雙不短打──台灣獨立與軍訓敎官》,台北市:前衛出版社,1989年12月,頁154-158。
黃然之,〈軍訓敎官是校園違建嗎?〉,頁113-116。
同見林雙不,《林雙不短打──台灣獨立與軍訓敎官》,台北市:前衛出版社,1989年12月,頁150-153。
〈慘烈的勝利,慘烈的代價〉,頁117-119。
〈徹底揭發杏壇醜聞!〉,頁120-121。
〈仁愛國小斂財暴行〉,頁122-123。
〈敎育團體立委選舉結果之省思〉,頁124-127。
〈愛國可以速成嗎?──聞馮定亞議員言論有感〉,頁128-130。
〈質景美女高校長〉,頁131-133。
〈窮年憂黎元!──從敎權會面臨財務危機談起〉,頁134-137。
〈莫道人間耳盡聾!──駁敎育部楊朝祥次長有關國際商專罷敎風波言論〉,頁138-140。
〈敎育立委爲什麼會失職?〉,頁141-143。
〈考生權益不容剝奪!──評大專院校藝術系科入學保送甄試事件風波〉,頁144-146。
〈敎官是戕害校園生機的劊子手──從敎權會秘書長遭國際商專敎官毆打談起〉,頁147-149。
〈放歌破愁絕!──國際商專罷敎事件的省思〉,頁150-152。
‧附錄‧
〈沉冤錄──我被彰商誣陷名節經緯〉,頁153-216。
〈自你去後,歲月更悠悠──紀念亡弟恆懷逝世週年〉,頁217-223。
林雙不,〈我爲什麼寫《大佛無戀》?〉,頁224-230。
彰化高商,〈省立彰化高商前敎師蔡恆翹先生辭職離校經過〉,頁231-236。
〈省立彰化高商誣陷本人名節案分析報告〉,頁237-267。
敎師人權促進會,〈省立彰化高商前英文敎師蔡恆翹遭誣陷名節被迫離職案調査報告〉,頁268-275。
張坤皇,〈把委屈攤在陽光下討公道!〉,頁276-277。
夏珍,〈人生有幾個八年?〉,頁278-279。
夏瑞紅,〈爲平反「師生戀冤情」抗爭到底!〉,頁280-289。
張麗伽,〈大佛無戀,蒼生有憾!〉,頁290-291。
黃恩齡,〈蔡恆翹爲淸白打拚!〉,頁292-293。
閔彥,〈蔡恆翹葉玉楷和解〉,頁294-296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