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0月10日 星期一

《憲法、憲政之生理與病理》目錄

    〈自序〉,頁3-4
  ‧一、一般憲法法理‧
    〈澄淸「法統」與「臨時條款」觀念──比較憲法學底析理〉,頁13-16
    〈談修改憲法及臨時條款的法理──一個憲法學究的蒭蕘獻言〉,頁17-23
    〈設置「大陸代表制」的商榷〉,頁24-30
    〈民主政治與立憲主義之眞諦〉,頁31-36
    〈加速法治政治建設〉,頁37-44
    〈民主憲政的倫理道德〉,頁45-51
    〈中共「一國兩制」問題試析〉,頁52-60
    〈李登輝總統行憲紀念日演說詞讀後感〉,頁61-65
  ‧二、基本人權之保障‧
    〈釐訂國家安全法之商榷──一介憲法學究之管見〉,頁69-78
    〈廢止違警罰法與制定輕犯罪法蒭議──違警罰法已病入膏肓無法「開刀手術」〉,頁79-89
    〈言論出版自由之憲政意義〉,頁90-95
    〈「黑名單」人物出境所留下「法」的問題──國際法、憲法與刑法層面的關照〉,頁96-100
    〈從暴徒殺害警察談起〉,頁101-110
    〈論殘障者有應考試、服公職的基本人權──從考試院草擬體格檢査標準談起〉,頁111-119
    〈淺談憲法與政黨──從法學觀點談組黨問題的引言〉,頁120-124
    〈就憲政意義談修改選罷法〉,頁125-131
    〈「多數決原理」的運作與界限〉,頁132-136
  ‧三、議會民主政治的生理與病理‧
    〈內閣制耶?總統制耶?〉,頁139-143
    〈回歸憲法解開政治紐結──從全面改選談起〉,頁144-148
    〈勇往邁進民主憲政的新里程──不遴選中央民意代表的明智決定〉,頁149-153
    〈談國會議長的選任與運營〉,頁154-157
    〈回歸憲法、建立行政院長任期制度〉,頁158-162
    〈再談回歸憲法、建立行政院長任期制度〉,頁163-167
    〈是立法院發揮制衡功能的時候了!──注視立委援引憲法第五十七條之徵兆〉,頁168-172
    〈民主憲政道上之惡兆──談「立法院議事規則」修正案之強制表決〉,頁173-177
    〈從「退席杯葛事件」談黨內外和諧相處之道〉,頁178-183
    〈國民大會研修臨時條款之隱憂〉,頁184-189
    〈審愼監委選舉法規之修改──五權憲法中之轉捩〉,頁190-195
    〈談國防組識[織]合憲化之憲政意義〉,頁196-200
  ‧四、司法獨立問題‧
    〈論「司法革新」與「司法獨立」〉,頁203-207
    〈認識審檢分隷眞諦 審愼研議推檢交流〉,頁208-212
    〈驚聞檢察官要偵査立委議事作爲──一介憲法學究的驚異與殷憂〉,頁213-217
    〈檢察官的政治中立面臨考驗──從「蕭天讚案」談司法威信〉,頁218-221
    〈大法官會議及國家公信力面臨歷史考驗〉,頁222-227
    〈認淸監獄與人權問題之癥結所在〉,頁228-231
    〈刑事偵査與人權法治──讀曹極〈回憶錄〉有感〉,頁232-236
  ‧五、地方自治法制化‧
    〈依據憲法使省政府組織合法化──一介憲法學究之獻言〉,頁239-246
    〈頂天立地、挺起胸膛、邁向民主憲政之路──由省議員質詢台中護校齟齬談起〉,頁247-255
    〈法治有罪嗎?──無黨籍省議員集體辭職平議〉,頁256-260
    〈地方議員言論免責權之民主憲政意義〉,頁261-265
    〈慶祝台灣光復,注意同胞和諧──正視「台灣意識」之再形成與發展〉,頁266-270
  ‧六、其他‧
    〈對經濟與法治建設應有之認識──開展政治、經濟新局獻言〉,頁273-280
    〈日本瑞格魯特案之殷鑑〉,頁281-285
    〈日本民主憲政與自民黨之「一黨獨大」〉,頁286-290
    〈從菲律賓「八、二八事件」談起〉,頁291-298
    〈香港問題協議有無國際法效力之商榷──香港人民之自決權豈容踐踏〉,頁299-303